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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馆(校史馆)机构职责

2018年10月18日 14:02  点击:[]

1、负责全校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仪器设备、出版、外事、财会、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、人物及实物档案不同载体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;

2、负责档案材料及各类载体的保存、保管,加强保密工作,确保档案安全;

3、负责档案查询、核实及出具档案证明等服务工作;

4、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加强档案馆和校史馆的信息化建设;

5、加强档案、校史资料的编辑与研究;开发档案资源,服务教学、科研和学校建设发展工作;

6、开展学术研究交流,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;

7、负责档案综合报表统计、报送;

8、做好校史陈列管理工作,组织接待参观,拓展校史的教育功能、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;

9、负责兼职档案员培训及立卷部门的业务指导;

     10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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